关于评选第35届校运会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的办法
为认真贯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,营造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的良好氛围,使本届校运会各项比赛工作有条不紊,运动场和教室整洁卫生、秩序井然,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道德风貌。经组委会研究,拟出以下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的标准:
评选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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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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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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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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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参加入场仪式,方队精神饱满,服装统一,队列整齐,显示班级特色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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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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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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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认真遵守比赛规则,比赛期间无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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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规定
取消评选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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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竞赛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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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坚决服从校运会相关工作人员(含劝导队员)的指挥;不得故意影响其它班级运动员比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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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规定
取消评选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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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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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精心组织运动员参加各项比赛,不得无故放弃比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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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缺一个比赛人次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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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竞赛组
检录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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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教育同学比赛期间注意安全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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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发生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扣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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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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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各班严抓学生出勤工作,并在每场比赛结束后把学生的出勤情况如实报送政教处。政教处在每场比赛后组织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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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场每缺1人次扣1分,凡没组织班级参加抽查的扣10分或没有填报出勤扣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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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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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检查各班的“十六无”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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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违纪1人次扣1分,重大违纪扣3分;
打架斗殴者取消所在班级的评选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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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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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比赛期间,保持教室、休息处保持干净;每场比赛结束后,把教室、休息处、卫生区打扫干净,收好班级有关财物,关锁好门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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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、休息处有纸屑等废弃物每次扣1分;无打扫教室、休息处、或卫生区扣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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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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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踊跃投稿,稿件多、质量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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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专门人员审核,每播一篇稿件加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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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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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校运会期间,涌现好人好事较多、较突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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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1人次加1分,较为突出加2分,团体突出的每次加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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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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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请各部门、竞赛组、事务组在每场结束后及时将评比结果送交政教处;
2、本届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每个年段各设1个;
3、本届将评选若干名“最佳宣传奖”。
2009年10月16日